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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為了加強會議室的合理利用並對其進行有效管理,保證台北會議室出租會議室的安全、整潔及各類設施的完好,確保各項會議的順利召開,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會議室使用

  三、內容:

  1, 會議室僅限於本用於舉行各類會議,開展教育培訓以及重要來賓接待等工作使用。

  2, 會議室由行政部制定專人負責管理台北辦公室出租,會議室在不使用情況下由管理人員將門鎖好任何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3, 各部門若需使用,需提前向行政部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提交申請,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各部門每周開例會需使用會議室把時間確定上報行政部彙總。

  4, 行政部根據提交的《會議室使用申請表》進行登記,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表》,按時間先後安排會議。

  申請人在會議開始前到管理人員處確認簽字,並領取鑰匙。會議結束後,會議使用人員要整理會議室,保持會議室清潔,並去行政部辦理交接手續並交回鑰匙。

  5, 會議室使用前的布置工作由會議室管理員配合會議主辦部門完成。

  6, 各部門在會議室使用過程中,要注意保持衛生,禁止吸煙,要愛護室內設備。

  7, 會議室的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證得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挪動他用。

  8, 會議室的環境衛生由行政部派人專人負責台北商務中心,在每日早晨進行打掃,並做好日常清潔工作。

  9, 會議室使用完畢,應隨時關門、窗和全部設施、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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